2月21日,*公布了一份重磅文件,不仅“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,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”, 还要求“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。”
近期,城市规划管理意见里面提到今后可能不再封闭建小区,道路将公共化,较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今日就此政策与《物权法》的关系指出,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,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**问题,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。
围绕这份文件“拆除小区围墙”的要求,赞同者有,质疑的声音也有。有人疑问:没有围墙,物业怎么管?陌生人随意进出怎么办?还有人冷嘲热讽,认为*推广的街区制无助于疏解城市交通拥堵,这么干是拍脑袋做决定。
诚然,从一方面看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,例如安全,基础设施使用,以及损耗等。如果从长远来看,封闭的小区可以看做一个小的生态圈,当有过多的外来介入,必然会打破这个圈子的平衡。小区环境承载能力是有限的,过多人的生活涌入,必回造成环境破坏。
新的生活模式规划,前期需要大量的工作,各种问题都需要尽量想到,提出各种举措来预防,各种问题发生后善后措施等等。例如小区需要配备卫生清洁、基础设施管理、车辆管理等,提高小区生态环境承受力。
新的城市规划是适应社会发展的,但是还需要不断完善,保证顺利实施!